中新網11月22日電 在香港大角嘴晏架街經營茶餐廳已有20年的良心老闆,2年前因重建被港府收鋪,他為了員工利益,甘心與妻蒸烤箱子鬧翻也不肯遷出。港府律政司向高等法院要求實時收地,昨獲勝訴,茶餐廳東主要賠償占地損失逾111萬元(港幣,下圖)。餐廳東主揚言會在最後一分鐘“等(港府)抬走”,市建局則回應稱會跟東主商討交回物業的安排。
 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,57歲的朱國興在大角嘴經借錢營“海皇茶餐廳”遭港府收鋪,對裁決頗感無奈。被問及有何安排,他回應稱不知道會有什麼安排,但會繼續經營茶餐廳,只是還未向員工透露,至於能否償還111萬元賠償,他表示無錢可賠,又斥港府“權力無限大”。
  市建局回應稱會根據法庭判令,繼續跟朱國興商討交回物業的安排,至於朱國興曾投訴巿建局委托中介公司替他覓新店都不感滿意,市建局指有關選址都是根據朱國關鍵字排名興的要求作介紹。
  朱國興不願遷出的大角嘴晏架街2B號地下海皇茶餐廳,早前遭律政司申請循簡易程序收回物業,高等法院聆案官勞潔儀在判詞中指,地政總署於11年8月12日,根據《收回土地條例》刊憲,公佈收回大角嘴晏架街土長灘島地作公共地方,但朱於3個月限期後仍未交吉,當時該物業估值24萬元。
  判詞指,朱國興於去年8月31日存檔抗辯書,但至本年7月22日,法庭頒令他須就反對港府的申請存入誓章,但朱未有呈交,也未對港府一方的案情爭msata議,亦沒有列出法律上可抗辯的理由,只是稱收回該物業會令茶餐廳員工陷入困境,收樓行動不符公眾利益。
  對於朱國興不滿賠償金額,法庭認為可以到土地審裁處申請仲裁,這點並非構成延遲交出物業的理由。雖然法庭同情朱國興等人的處境,即使他沒有存檔誓章,法庭也容許考慮他在庭上及早前抗辯書的論點,因仍不能說服法庭,故裁定朱國興須交回涉案物業,而根據物業前業主的最後租金每月45000元計算,須向港府賠償逾111萬元損失,及付訟費。
(原標題:餐廳老闆擔心員工生計拒絕港府收鋪 判賠租111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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